人們會思考 “從企業(yè)來講為什么某些行業(yè)掙錢多?從勞動者來講為什么某些職業(yè)掙錢多?為什么我的某某同學(親戚、朋友等等)掙錢多?
“掙錢多少”,是大白話,實際上就是社會價值如何分配的?黨的十六大首次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可是貢獻是怎么衡量的?本人按照自己的觀察、學習和思考,先給出一個觀點:價值的分配依據是勞動和資源;勞動包括各種形式的技術、管理、銷售、營銷、寫作、演出、種地、挖礦等所有俗稱的工作。資源除了資本以外,還包括其它特殊權力、特許牌照、商業(yè)地位、社會關系等等。
資本參與社會價值分配,大家非常熟悉,也就不再展開說明。只是說這種參與是必要的,因為資本是最重要的的生產要素之一,理應參與分配。資本利得是典型的分配結果。需要注意的是不僅僅是資本所有者還包括資本運作管理者價值分配份額也會受到很大影響。只要觀察行業(yè)員工薪資平均水平,你會發(fā)現有一個共同的特質是:人均運作資本多則人均收入高,人均運作資本少則人均收入低。為什么金融業(yè)者收入高,因為金融業(yè)者人均在運作的資本是千萬級、億級以上的。而在制造業(yè),人均資本可能是幾萬元、幾十萬元人民幣。而象制藥、化工等在制造業(yè)中又是人均資本比較多的,服裝加工等行業(yè)就很少了;當然最低的肯定是農業(yè)了。
從中國企業(yè)的角度來舉例說明特許牌照:國家電網公司獲取社會價值分配的主要依據包含勞動---國家電網主要負責電力傳輸和配電;但是他還有一個更大的分配依據是牌照。它獲取了中國絕大部分省份的唯一的輸配電牌照,這是極其稀缺的資源。因此,國家電網幾十年如一日的提供給員工遠超社會市場價格的勞動報酬,就是企業(yè)獲取社會分配后的二次分配。同樣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中國石油、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等,是一樣的道理。只是通信行業(yè)三強鼎立、石化雙雄,這些是寡頭壟斷,不是獨家壟斷而已。
另外微信、淘寶、滴滴,不是靠牌照,而是靠商業(yè)手段形成的壟斷,一旦形成了壟斷,社會價值分配就會不得已地向其大幅度傾斜。即使沒有達到壟斷程度時,一些知名品牌一旦擁有了很高的商業(yè)地位,它就能獲取更多的價值分配,這也是常見的現象。所以商業(yè)地位也是資源的一種。
社會關系中,最重要的的就是血緣關系,還有的是同盟關系。社會關系和權力往往是結合的。在權力參與社會價值分配過程中,除了掌權者,成功地影響掌權者的人也在影響著價值分配。例如銷售人員對采購方的人員的行賄等等都是其典型的過程。一旦這種異化的關系結成了同盟,那么該行賄者也擁有了隱形的資源,這實際上是資源實際擁有者的分享。所以可以這么說,社會關系使得掌權者分享其權力從而使他人參與到價值分配中。在具體到微觀個體,你邊上的某個人富裕了,可能就是因為他前段時間有了運作一些資源的權力,并且運用該權力去影響了分配,這些權力不僅僅是官員警察等公職人員的權力,還包括公司主管的權力、醫(yī)生的處方權、校長的招生權、教師的學生干部任命權,甚至是看車位的大媽的收費權力。
另外一種常見的資源參與分配的社會現象比如“拆遷戶一夜暴富”等等,實際上是他原有的宅基地與房子資源的集中變現;繼承者的資源是與被繼承人的血緣關系;煤老板日進斗金是礦產資源和采礦權結合后的價值分配;出租戶是靠房產資源參與分配等等。
在資源之外,另一個價值分配的依據是勞動。借用精益價值流的概念,勞動又分為增值的勞動、不增值但必要的勞動、不增值且不必要的勞動(俗稱“浪費”),本文中額外再加一個負增值的勞動。
從宏觀來講,增值的勞動的產業(yè)是工業(yè)、農業(yè);不增值但必要的勞動主要是第三產業(yè)、政府機關、軍隊等等。沒有其他兩類勞動。從微觀上來講,就可能存在負增值的勞動例如制毒人員的勞動、假裝是銷售實際是行賄的勞動(或許不該稱他們?yōu)閯趧樱?;不增值且不必要的勞動就更多了,例如低效的政府管制,馬路不停挖再填再挖的過程、投機炒作、飯圈運作等等。
分析一下我們的房地產行業(yè),大亨多如牛毛,幾度霸占首富位置。但是細看房地產行業(yè),他本身的價值創(chuàng)造過程應該是設計、建造、銷售。而實際上房地產企業(yè)這些工作都可能是外包的,而他真正的過程是買地(不增值的)、貸款(不增值的)、獲取行政審批(不增值的)、項目管理(不增值但必要的),房地產業(yè)本質上是一個整合資源過程,如果這個整合過程體現了杰出的能力從而提高社會效益那就是對社會有益的。可是事實上呢,大家都懂的,無非是在利用一些手段獲取社會資源(土地、金融、批準證書)。這樣的行業(yè)卻獲取了巨大的社會財富份額,讓老百姓怎么可能服氣?怎么產生積極性?所以一旦資源獲取被限制(例如停貸了),恒大立馬就搖搖欲墜了,就是因為他的價值分配主要依據資源而不是勞動。
人類社會的生產力的發(fā)展過程,也是生產關系發(fā)展變化的過程。筆者認為,生產關系發(fā)展的過程也就是價值分配的依據和份額不斷變化的過程,就是勞動與資源分配份額之間的變化,同時伴隨資源子要素的變化。一個典型的社會趨勢是勞動占有越來越大的分配份額。依此趨勢,未來實現“按勞分配”是可能的(當資源不再是稀缺且分配極其透明公正的時候)。
一個優(yōu)秀的社會制度必須具備合理的社會價值分配體系。一個社會需要長期穩(wěn)定發(fā)展,必須抑制資源占據過高的分配份額(例如資本、例如壟斷地位),尤其是反對不合法的資源參與分配(例如權力腐敗濫用),避免影響勞動者的勞動積極性甚至生存權。當然在僵化的計劃經濟時代,取消資本這個重要資源參與分配的份額是極左政策、是過猶不及;嚴重影響社會經濟發(fā)展;是錯誤的。
舉一些常見的強力調整社會價值分配份額的例子:
無論哪個朝代的均田運動,其實都是對資源擁有者(主要是大地主)占據太多社會財富分配的調整,暴力的就是農民起義。工業(yè)社會發(fā)展到一定程度后,美國的反壟斷,強制拆分已經形成壟斷的美國電話電報公司、洛克菲勒石油公司,差點分拆了微軟,即使他們的壟斷形成主要是市場商業(yè)競爭的結果。我國近期也對阿里巴巴、滴滴等壟斷地位企業(yè)進行了懲戒。各國都立法懲罰價格聯盟、市場操縱等壟斷行為。很多國家開展反腐敗,主要就是抑制權力這個資源參與社會價值分配;開放牌照來破除壟斷也是一種常見的行為;征收遺產稅是對以血緣為資源參與分配的一種抑制。
同時,判斷一個社會能否可持續(xù)發(fā)展,也可以依據價值分配的份額比例來看。勞動占分配份額越高,其社會越有活力越有創(chuàng)造力。注意是勞動,而不是不需要勞動即可獲得的超級福利。例如某些石油王國、財閥軍閥控制的國家與地區(qū),都是資源分配占據主導地位。這些國家和地區(qū)的前景是不容樂觀的。相反,如果總統的兒子、市長的女兒只能做個本份的普通勞動者,而無法利用社會關系去獲取價值分配(經常以經商為掩護)這樣的現象就是文明社會的特征。
我們國家的體制決定了必須是“按勞分配為主”;仍然存在的問題是牌照壟斷、行業(yè)玻璃門、權力腐敗、貸款獲取歧視等造成資源市場化配置不足;銀行業(yè)、房地產業(yè)等占據社會利潤總額太高;實際上就是資源要素價值分配份額太高或者不合法的資源分配行為。從微觀上來講,商業(yè)腐敗、醫(yī)療腐敗、教育腐敗等現象太多,也嚴重影響了社會分配的公平性。我們首要的問題不是資本參與分配太多,而是非資本的資源參與分配太多。
為什么要抑制資源獲利的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資源天生具有馬太效應、虹吸效應,它們只可能越來越集中,不會自動地去分散。所以可見的未來,遺產稅會出臺、房產稅會出臺、反腐會持續(xù)、牌照會放開,拆遷利益會削減,這些統統是為了抑制資源集中以及資源過分獲利,不這么做,社會階層太過固化,窮人沒有希望,社會最終走向衰落和動亂。
讓“按勞分配為主,按合法的資源分配為輔”成為社會的價值分配原則且真正落地,不合理的違法的資源分配受到大大地限制直至消除,一定能充分積極發(fā)揮勞動者的積極性,社會更和諧、國家更強大、人民更幸福。